旧时代也有注水肉

来源:金羊网 作者:李开周 发表时间:2018-04-03 14:14

□李开周

如果了解历史的话,就会明白制假贩假的奸商行为并不是现在才有。

南宋人袁采在其著作《世范》里有这样的议论:“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巧其言词,止于求售,误人食用,有不恤也。”给鸡喂沙子,给鹅充气,在盐里掺灰,让粮食受潮,往肉里注水,如此这般令人发指的欺诈手段在宋朝就已经盛行了。

生于南宋、死于元初的宋朝遗老周密从来不买鹿肉,因为他了解内情:“今所卖鹿脯多用死马肉为之,不可不知。”(《癸辛杂识》续集《死马杀人》)

宋朝还有一本名为《物类相感志》的生活小册子,其中有一段教人如何判断香油真假:“以少许擦手心,闻手背香者真。”把香油滴到手心里,用手背去擦,过一会儿再闻,如果不香,那就说明买到了假货。这说明宋朝不仅有假肉,还有假香油,不然人们无需总结这样的经验。

难道古代中国仅仅只有宋朝才盛行造假吗?当然不是。翻翻元明笔记,翻翻《三言二拍》里的话本小说,各种奸商在元、明两朝同样是大行其道。至于清朝,更不例外,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写道:“余尝买罗小华墨十六铤,漆匣黯敝,真旧物也,试之乃抟泥而染以黑色,其上白霜,亦庵于湿地所生。又丁卯乡试,在小寓买烛,艺之不燃,乃泥质而幂以羊脂。又灯下有唱卖炉鸭者,从兄万周买之,乃尽食其肉,而完其全骨,内傅以泥,外糊以纸,染为炙爆之色,涂以油,惟两掌头颈为真。”墨锭是涂黑的泥块,蜡烛是抹了羊油的泥块,烤鸭是包了泥块的骨头,真是无一不假,无商不奸。

进入民国,制假贩假同样存在。1935年12月,奇文印务公司出版《广州年鉴》,该书第十三卷收录了广州卫生局的一则公告,姑且摘录如下:

查肉类为人民养生之要素,与市民肉食卫生至关重要,本市各屠店向多唯利是图,每将死病兽畜私宰发售,或将肉类吹水吹气,贻害人群,诚非浅鲜。虽经卫生局定有专章取缔,并将私宰死病畜肉缉获解办,而市侩志存图利,实属防不胜防。

往肉里注水,往动物体内吹气,将不新鲜不洁净甚至还带有寄生虫的肉类推向市场……如此等等做法,都是宋朝奸商玩过的把戏,到了民国又被玩了一遍,奸商们因此而获利,消费者因此而被坑。

民国时期的广州,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市政建设,都比曾被北洋军阀长期统治的北京和天津先进得多。而且当时还有很多华侨巨商来广州投资,他们把文明的风气和先进的制度带到了广州,在这些人的影响下,广州市民大胆敢言,动辄向政府挑毛病,推动着广州市政快速发展。在有识之士的呼吁下,广州市卫生局早在1928年就招商兴建了屠宰场,强令屠户和肉店进场,在政府的监督下定点检疫、定点宰杀。

广州市屠宰场由利群公司承办,于1929年7月建成,共设三个分场,即东屠场(在东鬼基)、西屠场(在黄沙)、南屠场(在河南永兴街)。三个屠宰场落成,卫生局强令定点屠宰的政令也已公布,可是效果并不理想:第一,相当一部分屠户不予遵守,仍然自行宰杀;第二,进场的屠户没有汽车,雇佣苦力送肉,一帮苦力赤着上身,把肉往肩膀上一驮,汗水混合着油水往下直流,成堆的苍蝇跟随其后,成为广州街头一大奇观。于是卫生局又命令承办商利群公司“设置洁净汽车,以为专供运输肉类之用”。

平心而论,广州市卫生局的措施在当时中国还是值得高度赞扬的,可是仍然阻挡不住假肉病肉进入市场。1933年7月7日《广州民国日报》刊登读者评论,说市民发现一肉店出售吹水猪肉,遂去卫生局举报,值班者竟置之不理,说明某些政府人员存在着渎职行为。

编辑:邱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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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代也有注水肉

金羊网  作者:李开周  2018-04-03

□李开周

如果了解历史的话,就会明白制假贩假的奸商行为并不是现在才有。

南宋人袁采在其著作《世范》里有这样的议论:“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巧其言词,止于求售,误人食用,有不恤也。”给鸡喂沙子,给鹅充气,在盐里掺灰,让粮食受潮,往肉里注水,如此这般令人发指的欺诈手段在宋朝就已经盛行了。

生于南宋、死于元初的宋朝遗老周密从来不买鹿肉,因为他了解内情:“今所卖鹿脯多用死马肉为之,不可不知。”(《癸辛杂识》续集《死马杀人》)

宋朝还有一本名为《物类相感志》的生活小册子,其中有一段教人如何判断香油真假:“以少许擦手心,闻手背香者真。”把香油滴到手心里,用手背去擦,过一会儿再闻,如果不香,那就说明买到了假货。这说明宋朝不仅有假肉,还有假香油,不然人们无需总结这样的经验。

难道古代中国仅仅只有宋朝才盛行造假吗?当然不是。翻翻元明笔记,翻翻《三言二拍》里的话本小说,各种奸商在元、明两朝同样是大行其道。至于清朝,更不例外,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写道:“余尝买罗小华墨十六铤,漆匣黯敝,真旧物也,试之乃抟泥而染以黑色,其上白霜,亦庵于湿地所生。又丁卯乡试,在小寓买烛,艺之不燃,乃泥质而幂以羊脂。又灯下有唱卖炉鸭者,从兄万周买之,乃尽食其肉,而完其全骨,内傅以泥,外糊以纸,染为炙爆之色,涂以油,惟两掌头颈为真。”墨锭是涂黑的泥块,蜡烛是抹了羊油的泥块,烤鸭是包了泥块的骨头,真是无一不假,无商不奸。

进入民国,制假贩假同样存在。1935年12月,奇文印务公司出版《广州年鉴》,该书第十三卷收录了广州卫生局的一则公告,姑且摘录如下:

查肉类为人民养生之要素,与市民肉食卫生至关重要,本市各屠店向多唯利是图,每将死病兽畜私宰发售,或将肉类吹水吹气,贻害人群,诚非浅鲜。虽经卫生局定有专章取缔,并将私宰死病畜肉缉获解办,而市侩志存图利,实属防不胜防。

往肉里注水,往动物体内吹气,将不新鲜不洁净甚至还带有寄生虫的肉类推向市场……如此等等做法,都是宋朝奸商玩过的把戏,到了民国又被玩了一遍,奸商们因此而获利,消费者因此而被坑。

民国时期的广州,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市政建设,都比曾被北洋军阀长期统治的北京和天津先进得多。而且当时还有很多华侨巨商来广州投资,他们把文明的风气和先进的制度带到了广州,在这些人的影响下,广州市民大胆敢言,动辄向政府挑毛病,推动着广州市政快速发展。在有识之士的呼吁下,广州市卫生局早在1928年就招商兴建了屠宰场,强令屠户和肉店进场,在政府的监督下定点检疫、定点宰杀。

广州市屠宰场由利群公司承办,于1929年7月建成,共设三个分场,即东屠场(在东鬼基)、西屠场(在黄沙)、南屠场(在河南永兴街)。三个屠宰场落成,卫生局强令定点屠宰的政令也已公布,可是效果并不理想:第一,相当一部分屠户不予遵守,仍然自行宰杀;第二,进场的屠户没有汽车,雇佣苦力送肉,一帮苦力赤着上身,把肉往肩膀上一驮,汗水混合着油水往下直流,成堆的苍蝇跟随其后,成为广州街头一大奇观。于是卫生局又命令承办商利群公司“设置洁净汽车,以为专供运输肉类之用”。

平心而论,广州市卫生局的措施在当时中国还是值得高度赞扬的,可是仍然阻挡不住假肉病肉进入市场。1933年7月7日《广州民国日报》刊登读者评论,说市民发现一肉店出售吹水猪肉,遂去卫生局举报,值班者竟置之不理,说明某些政府人员存在着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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