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将可获得更多专项资金扶持。6月27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获悉,该局组织修订的《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
《办法》提到,获得评审确定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扶持。
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八大类别
《办法》明确,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促进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资金。
专项资金所扶持奖励项目,应具备良好的文化、旅游属性和市场前景,能够发挥良好社会和经济综合效益。专项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公正、择优扶强、绩效导向、奖补结合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专项资金扶持的范围涉及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多个方面,包括:鼓励投资交易、发挥聚集效应、促进文旅消费、提升服务质量、支持文艺精品创演、培育文艺人才、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传承共八大类别。
每个类别下,又进行了具体细分。
其中,在“促进文旅消费”类别,《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旅游企业组织接待游客来穗旅游,扩大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水平; 支持演出市场繁荣发展;支持举办市委、市政府重点打造的音乐类品牌系列活动;支持文旅企业良好有序发展,推动文旅服务扩容提质,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活力与潜力,满足群众文旅行业消费需求。
广州文交会获得重点扶持
记者留意到,鼓励投资交易、发挥聚集效应、促进文旅消费等类别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金额较高。

《办法》明确,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打造国家级数字文化产业集群,扶持具有独创性和市场发展前景的元宇宙、动漫游戏、电子竞技、数字音乐、数字文博、文旅新业态、超高清视频内容制作及相关新兴产业项目和平台,并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文旅产业的应用项目,支持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文旅融合示范基地等国家级品牌的创建活动,每年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扶持。
对于在广州新建或扩建世界级主题公园、重要景区的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项目,按照当年实际投资金额(不含土地使用费)的1%—3%给予资金扶持,且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鼓励和支持文旅会展业发展,重点扶持广州文化产业交易会主会场和分会场的品牌宣传推广及活动组织,优先扶持有实际交易额的子项目。
支持演出市场繁荣发展。对在广州举办的大型营业性演出(5000人以上)的主办单位、票务经营公司,每年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扶持。

此外,《办法》还提到,支持积极打造国际演艺中心。
每年引进国际一流艺术团体、顶尖艺术家作品或经典剧目来华,进行惠民演出,或为惠民演出提供场地支持,每年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本地专业艺术团体开展惠民及巡演等文化交流演出活动,每年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扶持。
专项资金须经申报和评审
《办法》明确,资金申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年度工作要求,提出年度资金扶持奖励重点、扶持奖励条件、扶持奖励标准、资金管理模式及有关要求等,并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专项资金扶持奖励评审程序包括:项目评估、初审、专家评审、主管单位审定。对拟扶持奖励的项目,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
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文 | 记者 黄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