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须之随想

来源:金羊文化 作者:杨超(美国) 发表时间:2023-03-16 21:58
金羊文化  作者:杨超(美国)  2023-03-16
蓄须不仅是乐趣,亦是生活的品味,更是个性的体现。

居家十个月,除了购置必须的食物、用品,鲜有机会外出,理发这事,自然因为“不急”而被忽略,但凡具生命之物都不可小觑,时间长了,它会茁壮成长。凭着五十多年的业余理发师的经验,加上镜子助手的配合,我用一把牙剪自我修理着自己的“烦恼丝”,每次效果都不错,有模有样。但,和大部分直男一样,为“主角”的头发被我重视,“次角”的胡须却被我忽略,刮的频率也越来越低,这次竟然拖了一个星期。尽管我忙着其它的一切,对它忽略不计,但如鲠在喉,我觉得它跟张爱玲的某个虱子一样了。

忙碌中,本人的大寿将至,过生日免不了要留影。我刚将头发料理妥当,对着镜子正要提刀刮脸的那一刻,忽然突发奇想:“留胡须。”

我是个太过“靠谱”与低调的人,半生中规中矩。既然这时代不讲道理,我不妨也特立独行一回?

且我还是个完美主义者。“男神”或“大叔”留胡须的不多,蓄得好看的更少。我要尝试做一回不一样的自己?

我是个还算孝顺的人。以前理发不蓄须,是不想在母亲面前扮老。此次乘母亲滞留故国未归之机,尝试做个“美髯公”?

嗯,决心已定,留!

童年时,爷爷开始蓄须的过程涌出记忆:先是唇上一道,渐渐有了下巴的,最后长成了花白的一绺,像“石湾公仔”中的“钓鱼翁”,还像小人书里的“太上老君”。爷爷的胡须曾是顽童我手中的“玩具”:就是那时,我学会了“编辫子”。爷爷不但没生气,还夸我“像个小囡,这么聪明伶俐!”

我的画书越来越多,成了“连环”,我半半拉拉开始“看图识字”,对书上各路英雄的胡须越来越感兴趣,大人们也越来越多地给我普及“胡须的代表意义”,应该是我童年所受的“传统人文教育”之一。

各类“烦恼丝”的称呼:头顶是发,脸颊称鬓,唇上曰髭,唇下为须;有的叫“一线挂天”,有的显得人“仙风道骨”。

首当其冲的是男神关公,他的“抚须读《春秋》图”。那把五绺长须,不仅美观,更呈现出威严,是个威而不怒,风流倜傥的盖世英雄。

但孩童我不喜欢李逵粗鲁蛮横的模样,他让我学会了一个词“胡子拉茬”;神仙吕洞宾的“鲶鱼须”细长缕缕,让他的笑容颇带着“几分狡黠”;我看不惯希特勒的“板刷胡”,总觉得他是“抄袭”了卓别林的风格,想要的是威风,显现的却是滑稽可笑。

我二十岁时,爷爷去世,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走了。我几乎失去了依傍。父亲把爷爷的这套“装具”放到了自己的卧室,每天将他的脸修理得光光鲜鲜的,可能爷爷的剃刀让他更容易斩断“烦恼丝”(如果胡须也算“发”),以“干脆利落”的形象展示在外。我清晰记得,即使在父亲最倒霉的日子里,他依然用爷爷的那把剃刀,毫不留情地将自己收拾得“光鲜利落”。

可能因为这个原因,我沿袭了父亲的习惯,接替了那套“装具”,修整自己,从未留须。奇怪,爷爷的刮胡刀具,什么时代的刀片都可以替换上去,是个万能理发套装,可惜在我出国的时候留在家里了。

后来用过各种各样的高级剃须工具,什么“16向灵活旋转头”也罢,“扎菲罗铱剃须刀”也罢,都从来没有在心里留驻,在眼睛里长住。一直以来,胡须也跟头发一样,被我看作“烦恼丝”,格杀勿论。

但此次,疫情常驻,烦恼不断,大家都“躺平”了。我怎可憋在家里无所事事,碌碌无为,何妨学一学我小时候就认识的那些“盖世英雄”,看一看留了胡须自己有“神仙范儿”不?我对着镜子自己说了个“Yeah!”

才两周,我的胡须已长到让我用指尖捏住,相当扎手;从鬓角往下到腮边竟然还会长出浓密的须发,也许没被摩捋,不知该往哪里舒展,迷失了方向,像得了“难梳头发综合症”,纠结成一团。我呢?就呈现出一副“江湖落魄”模样,怎么看怎么刺眼,害得我差点半途而废。

“坚持就是胜利”。一个月后,我的髭须已长成牙刷状,盖住上唇,但它们并不“齐头并进”,反而像同班同学的成绩一样,有高有低。每根须毛的生长速度不同,我的胡须自然就参差不齐,成了无规则的乱草。此种“落拓不羁”的颓废相,不正是我一直要避免,一直在唾弃的吗?

我此生从未有“不修边幅”,永远像父亲一样保持清新润泽、刚劲康健。现在看来,人的一生也是“修剪出来的”。、

此时,我用手捂住下巴,琢磨着要不要把下巴弄干净,只留髭须,不就有了欧·亨利,或小仲马的八字胡了?听说包法利夫人死了以后,福楼拜的嘴里带着“砒霜味儿”许多天不理胡须,他纠结的长髭须总是与嘴争吃,沾汤带水,细菌曾经跟他心爱的爱玛一样滋生蔓延,病入膏肓。

两个月后,我的脸上成了“风水宝地”,内容越来越丰富:下巴的胡须越发浓密,有“凝思可捋”的感觉。几天下来,它们往中间靠拢,形成锥状,顺滑下垂的胡须巧妙地将我的脸拉长,让我的嘴唇隆起,我的整张脸轮廓更清晰,有了“沉着”的气度。捋着胡须展开想象的翅膀,写作时我竟然体味到了一种“驾驭感”——“牵动三千丝,才思如泉涌”。我记得契诃夫虽然喜欢“剪断”的短篇小说,但他好像说过:“……尽可能多写一些!!写、写、写……一直到写断手指头为止。”

三个月下来,我的胡须随着长度的增加变得柔软起来,从“初具规模”到“颇见风范”,因常捋而有了服帖感。当然,它会卷曲、会缠绕,会不雅观。但我是谁?勤奋的人,捋须如写作,勤耕不辍。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看到络腮胡上及鬓角,下沿面颊依次铺展,与胡须连成一片,边界清晰,不枝不蔓,非但没有龌龊感,似乎还多了一抹内敛的男性魅力,我估计再蓄上七八个月,便可成了海明威,至少也是萧伯纳。我,更像是谁呢?

但很快我便发现,料理胡须一点不比女士的发型设计轻松。腮颊和下巴外,前脖子上面竟然也会有些零星的胡茬“冒出来”,要争“存在感”,最迟两天就得关注这些“异端小精灵”,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梳理,也很重要,胡须跟人一样,需要启蒙,引导,不然就会玩“迷失”,不知道该往哪里伸展。我知道胡须也需要“艺术造型”那真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更重要的是,它需要经常清洗,其频繁程度比头发要高得多,吃食喝水甚至呼吸,都会惹着这群“兵马俑”。

我开始怀疑,这不是在自讨苦吃吗?!

留胡须的历史,到底是因为有了受众的欣赏,喜欢神仙貌,或英雄范儿才留起来的,还是因古代缺乏理发工具,抑或因人要颓废,放荡不羁,事实上是“懒”呢?有人说是因为女人。有些女孩说,最喜欢的男神是“睿智,幽默、聪明,最好有胡须”。难道是那些“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青皮后生”让她们失望太多吗?

古有“士为知己者死”,少不了为美、为傲人而蓄须。我无必要因“知己”而改变容貌,当然,亦可以“自勉”。狄更斯就隐喻说:“留胡须是多么光荣啊!我已经将其修短,并在胡稍两侧略作修剪,以保持造型。它们看起来非常迷人,没有胡须,生活将是一片空白。”好像多了毛发不只是多了烦恼,也多了灵感似的。

人类历程中,发多与发少,哪个更能代表“文明”呢?从猿猴进化到人,我们失去了大部分的体发,剩下的多集中在头上,毛发的御寒、防护功能基本丧失,不得不被衣帽所替代。直到十九世纪中叶,欧洲大陆的克里米尔战争中,英国士兵发现胡须可以保暖,让“络腮胡”风靡一时。胡须的魅力,还远不止保暖,还能让人成功。据说脸颊削瘦的林肯在竞选总统期间,接受了十一岁小女生格蕾丝·贝德尔的建议,蓄起胡须,结果就当上了总统。

“一阴一阳之谓道”,成也胡须,败也胡须,这确有史载。据说八百多年前“英法战争”就因此而起。法国王后艾丽诺不满法王路易七世剃去胡须而离婚,带着家族的领地嫁给了英王亨利二世。法王欲夺回领地,发动过两场战争,但终大败而归。

在不少人眼里,蓄须不仅是乐趣,亦是生活的品味,更是个性的体现。我不喜欢没个性的模仿,想把“留胡须”的行为独立化,于是便略略研究了点“蓄须史”。张大千虽擅临摹,但最终凭的是独特的泼墨泼彩技法。他的仙风飘逸的画在先,那把飘逸的大胡子在后。不少人却本末倒置,热衷于模仿。试问,你花时间、金钱,穿古装、行旧礼,搞得自己像一个形式上的屈原,表现上的张大千,就证明你“文化内涵深厚”?

无论如何,从我们做“减法”的现代人视野去看,留胡须属个人爱好,跟文化无关。

当然,在经济繁荣人们追求时尚的时代,蓄胡须很有可能成为时尚热点。生物心理学家奈吉尔·巴伯尔对1842年至1971年间,就“胡须时尚潮流与婚姻市场上的男女比例的关系”作过研究,显示,男性地位高于女性时蓄须就会变得流行起来。我们可以推而广之。如今是经济萧条时代,“美髯公”在现在的街上会被看作是“无聊的人”,甚至是“流浪汉”。

工业时代,吉列发明的“一次性剃须刀”大大简化了男性剃须(当然也有女性专用款)的难度。在吉列公司的推广语中暗示,蓄胡是邋遢、不整洁,下层劳工、自由颓废主义者的象征。甚至有的公司明文规定员工不可以留胡须。二战中,士兵发现在使用防毒面具时,蓄胡影响防御,他们迅速摒弃了这种习惯。

胡须风潮最后一次的挣扎,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的美国嬉皮士运动和欧洲的反战浪潮。蓄胡横意流行起来,但“反战运动”很快被“女性主义浪潮”所取代。别说男的留胡须,就连女的留长发,也被当做“落伍”的标识了。

美国的严冬到了,我们迎来了新冠疫情的一波高峰,“宅家守舍”仍是个人唯一无奈的选择。尽管生活平淡,莳花弄草之余,“对镜贴花黄”,凝视络腮胡,也增加了本人的情趣,借此促自己文思泉涌,笔耕不断。短短几个月,我一呵而就完成了一部十二万字的新作,英译本亦已完成。正是,须蓄有意,书成有因。

时近新岁,胡须的去留让我踌躇。“只除须鬓改,何处不依然。”尚在犹豫间。虽已到随心所欲之年,笃信“好学者无老”,自信的人永远是年轻。所能坚守的是:我就是我,绝不乔装成别人。我问镜子,为何要把自己扮老?何况家慈健在!

暂别了,胡须,等我到九十九岁,再续缘吧!

作者:杨超(美国)

编辑:吴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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