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佳
1、儿童零食的中国标准出台
零食,是构成小朋友丰富的童年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在购买零食的时候,家长有没有想过,我买的零食可以给孩子吃吗?到底什么样的零食可以叫做儿童零食呢?如果在以前,就算你咨询专家,恐怕也很难得出一个统一的答案,因为我国还没有对“儿童零食”给出过标准定义。
2020年5月17日,在全民营养周的第一天,中国副食流通协会正式发布《儿童零食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并于6月15日实施,至此,儿童零食终于结束了国内标准的“真空”状态。
此次新标准首次将“零食”的定义描述为:零食是指正餐以外,用于补充营养(或平衡营养)、放松悠闲、愉悦心情的食品。而儿童零食,则指适合3-12岁儿童食用的零食。专家说,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会对儿童零食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
2、儿童零食要满足什么原料要求?
我们来看看《儿童零食通用要求》(下称《要求》)都发布了怎样的规范?
《要求》对儿童零食的“原料要求”提出:1、所使用油脂不应含有反式脂肪酸。2、所使用原料不应使用辐照或微波处理。
反式脂肪酸是什么东西呢?从化学角度来说,油脂中含有不饱和键脂肪酸,它们分成“顺式”和“反式”两种分子构型。自然界天然存在的脂肪中,不饱和键脂肪酸绝大多数是以“顺式”构型存在的,只有反刍动物,比如牛、羊和乳类食物的脂肪中,含有少量天然存在的反式脂肪酸,但它们是无害的。而有害的反式脂肪酸,主要存在于人为加工的油脂之中,如氢化植物油和经过长时间高温加热的油脂(油炸食物)等,就含有大量的反式脂肪酸。
氢化植物油,就是大家熟悉的“植物奶油”、“起酥油”、“人造黄油”、“植物黄油”、“奶精”等。它是以化学加氢的方法,将液体状态的植物油加工成柔软的半固体状态的一种食品原材料,是目前许多食品加工中不可缺少的油脂,是天然奶油和猪油的替代品。
用氢化植物油制作的食品,与用天然牛油、椰子油、猪油制作的食品效果相同,如能够长时间保持食物美观的外形、让食品入口有酥脆感、不容易变质、便于运输等,同时,它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制作成本低廉,而且还不含有牛油、猪油中的胆固醇。然而,研究显示,摄入过量的“人造反式脂肪酸”,会大大增加患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有的研究还提示,过量摄入反式脂肪酸还可能阻碍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阻碍身体摄取其他重要营养成分。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建议:饮食中的反式脂肪酸最大摄入量,最好不要超过总能量的 1%。《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2016)》则建议:每日反式脂肪酸摄入量不超过2克。而儿童零食中的糕点、冰淇淋、饼干、巧克力、珍珠奶茶等都含有大量反式脂肪酸,一旦贪嘴,反式脂肪酸的摄入很容易超标。
《要求》对儿童零食的“原料要求”还提出:所使用原料不应使用辐照或微波处理。辐照工艺大家听起来可能比较陌生,其实这是一种常见的应用广泛的灭菌工艺。它主要针对一些不便于使用加热方法来杀菌的食品,比如说,调味品类的产品如果采用高温杀菌,会让香气散失,而用辐照工艺来处理,就能避免这一问题。
微波处理亦是食品制作的一种工艺,它通过利用微波的高效加热,可对食物进行杀菌、干燥以及快速提取食物中的有效成分。
笔者认为,《要求》中的“不应使用辐照或微波处理”的条款,应该是针对不合理使用这种工艺的行为。如果合理使用,并不会给食物带来放射性危害。
3、儿童零食要达到什么营养安全标准?
以往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条款主要针对食品的品质以及安全性,一般不涉及营养健康要求。此次发布的《要求》,首次提出了“儿童零食营养健康要求”标准:1、产品中少添加油脂、食糖和食用盐,并规定了使用的限值。2、如果在产品中添加营养强化剂,要符合GB14880 的要求。
为什么《要求》对儿童零食提出“少盐少糖少油”的要求呢?这是因为,孩子在平日三餐中,已摄入了足够的盐、糖和脂肪,如果再额外从零食中摄入这些成分,不但容易造成儿童的龋齿、肥胖等问题,还会使儿童成年后患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风险大大增加。此外,儿童时期是人生口味和饮食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个时候养成清淡口味,少吃盐、糖、油含量高的食物,将对未来成年的健康至关重要。
《要求》规定的“如果在产品中添加营养强化剂,要符合GB14880 的要求”,意思是指如果在儿童零食中添加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等营养素,要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来执行。
《要求》还对儿童零食的安全性提出了要求:儿童零食的添加剂指标向婴幼儿辅食标准看齐,不允许使用防腐剂、人工色素、甜味剂。
目前,我们的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是基于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而设定的,并没有针对儿童食品添加剂的限量标准。如果儿童食用含有过量添加剂的食品,对他们的健康影响要比成年人大许多,因为儿童的解毒功能还没有发育健全。比如,国外曾有研究表明,人工色素有增加儿童多动症的可能。当然,食品添加剂对儿童身体健康的影响程度,最终与摄入的剂量相关,无法一概而论,但作为儿童零食产品的标准而言,对使用添加剂尽量严格地要求,体现了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的关心。
《要求》还对儿童零食的包装安全、致敏物质信息的强制标注等方面也作了规范。例如,规定零食的组织形态不能有明显尖锐突出物,口感不崩牙;产品中添加的非食用附加物,如卡片、小玩具、干燥剂等,不应对儿童造成危害,干燥剂外包装应有警示图案,防止儿童误食。